4月10日,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三屆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在總部六樓會議室召開。會議由山東山水董事、副總經理、工會主席陳仲圣主持,共計198名來自集團總部,各運營區、分(子)公司的職工代表參加會議。
會上,與會代表認真聽取了陳仲圣所作的《關于維護山水投資職工股東及山東山水全體職工合法權益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的說明,各代表團分組審議了《決議》(草案)。經表決,一致通過該《決議》。
全體代表一致表示,緊密團結在以現任管理層為核心的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和經營管理班子周圍,堅決支持現經營班子搞好生產經營,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堅決同一切危害和破壞山東山水穩定發展的行為做斗爭,保證山東山水健康、持續、穩定發展,以優異的業績回報全體股東和職工!
附:
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三屆一次職工代表大會
關于維護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職工股東及山東山水
全體職工合法權益的
決議
2017 年 4 月 10 日,山東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山東山水”)三屆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召開,職工代表應到209人,實到198人,符合山東山水職工代表大會的議事規則。到會職工代表認真聽取了集團工會主席陳仲圣所作的《關于維護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職工股東及山東山水全體職工合法權益的決議》(草案)(以下簡稱《決議》(草案))的說明,各代表團分組討論審議了《決議》(草案),經大會表決,到會職工代表一致通過該《決議》(草案),形成決議內容如下:
一、堅決反對天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天瑞集團”)惡意控制下的中國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中國山水(上市公司)”)先后于 2016 年 6 月 3 日、9 月 12 日和 2017 年 3 月 13 日發出 1 配 4 供股方案及以每股下限 0.5 港元的配售方案以及其后續作出的各種類似方案。
二、由天瑞集團掌控的中國山水(上市公司)董事會通過中國先鋒水泥(香港)有限公司作出的罷免宓敬田、李茂桓、于玉川、趙利平、陳仲圣的董事職務和劉現良的監事職務及單方解除該六人與山東山水或其他任何附屬公司的勞動合同的決定,是企圖攪亂廣大職工思想,破壞山東山水穩定發展大好局面的不法行為。對此,中國山水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山水投資”)的廣大職工股東和山東山水的全體職工將依法追究中國山水(上市公司)現董事會的法律責任,并對中國山水(上市公司)現董事會的錯誤決定予以堅決反對。
三、天瑞集團的李留法、上市公司的廖耀強等人曾以恐嚇、威迫、誣陷等不法手段,脅迫宓敬田副董事長以達到其侵犯職工股東和全體職工合法權益的目的。4 月 8 日凌晨,天瑞集團組織 600 余人強行沖擊山水集團總部進行暴力搶奪。全體職工代表一致同意對此等暴力搶奪進行全力抵抗。天瑞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惡意控制中國山水(上市公司)董事會,不顧山東山水的生產經營,沖擊山東山水總部,擾亂正常生產秩序,已經不能維護職工作為勞動者的權益以及天瑞集團之外的其他股東的權益。
四、雖然香港高等法院指定安永會計師事務所托管了山東山水大部分職工在山水投資的股份,其總經理廖耀強被選為中國山水(上市公司)董事、董事長。但廖耀強亦參與了 4.8 事件,并坐鎮指揮,沖擊山東山水總部,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廖耀強等人已不能代表職工股東的利益。
五、為了維護山東山水全體職工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決定推舉宓敬田、李茂桓、于玉川、趙利平、陳仲圣、劉現良六人作為山東山水的負責人,帶領廣大職工進行生產自救,組織山東山水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全體職工作為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六、決定推舉宓敬田、李茂桓、于玉川、趙利平、陳仲圣、劉現良等人負責與中國山水(上市公司)除天瑞集團之外的其他股東的聯絡,積極改組中國山水(上市公司)董事會,維護山水投資職工股東的資本權益。在未對中國山水(上市公司)董事會依法依規改組之前,支持宓敬田等山東山水負責人的工作;反對由天瑞集團控制的現中國山水(上市公司)董事會的任何指令。
山水集團三屆一次職工代表大會
2017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