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經信委日前發布的《關于暢通舉報渠道強化落后產能和產能違規置換查處的通知》強調,對未按規定制定、公告和不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方案的水泥、平板玻璃、燒結磚瓦等建設項目,要責令企業停止項目建設,已試生產的要停止試生產,督促企業依規制定和完善產能置換方案,并通報投資、節能、國土、環保、金融等相關主管部門。文件全文如下:
關于做好暢通舉報渠道 強化落后產能和產能違規置換查處工作的通知
川經信環資〔2018〕226號
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委:
為依法依規推動落后產能應退盡退,嚴禁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根據《關于暢通舉報渠道強化落后產能和產能違規置換查處的通知》(工信廳產業〔2018〕55號),經商省級有關部門,現就做好暢通舉報渠道、強化落后產能和產能違規置換查處工作通知如下:
一、舉報渠道
結合現有信訪渠道和政府公共服務平臺,設立淘汰落后產能和產能置換省級舉報平臺,集中受理舉報。
(一)網絡平臺。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官方門戶網站(http://www.scjm.gov.cn/)-互動交流-主任信箱。
(二)電話及傳真。028-86268630(電話)、028-86264871(傳真)。
二、舉報核查
根據舉報信息涉及的主要內容并結合部門職責分工,我委將會同省級有關部門組織核查處理工作。請各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委會同有關市(州)級部門按照核查要求,做好核查有關工作。
三、依法依規處置
根據核查結果,按照職責分工,對屬于未按期淘汰的工藝技術裝備落后的產能,督促企業主動拆除主體設備;暫不具備拆除條件的,采取斷電、斷水,拆除動力裝置,封存主體設備,向社會公開承諾不再恢復生產,并在市(州)人民政府或市(州)主管部門網站公告。對未按期完成整改或經整改后能耗、環保、質量、安全仍不達標的產能,依法關停、停業、關閉、取締,加強日常監管,防止死灰復燃。對未按規定制定、公告和不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方案的水泥、平板玻璃、燒結磚瓦等建設項目,要責令企業停止項目建設,已試生產的要停止試生產,督促企業依規制定和完善產能置換方案,并通報投資、節能、國土、環保、金融等相關主管部門。
四、實行聯合懲戒
發揮市(州)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協調)機制作用,加強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財政、國土、環保、質監、工商、安監、金融監管、能源等部門間信息共享,對未按期完成落后產能退出的企業,將有關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信用中國”“信用四川”網站等平臺公布,實行聯合懲戒和信用約束。各有關部門應及時吊銷(注銷)排污許可、生產許可等證照,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有關涉企信息及時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
請市(州)經濟和信息化委高度重視,履行牽頭職責,加強與市(州)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強化對舉報信息的核查,加強日常監督檢查,依法依規對落后產能進行處置和實施聯合懲戒,切實推動落后產能退出,扎實推進相關行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
特此通知。
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9月27日
來源:數字水泥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