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公司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不斷增強安全法治觀念,確保堅持做到學法、懂法、守法,持續為公司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執法環境,促進新一年安全生產穩定發展,再創新效益,近日,安丘公司邀請市安全生產專家李同軍老師開展安全生產培訓。培訓圍繞新安全法修訂歷程、十大亮點、修訂內容等方面內容而展開。各部門班組長以上人員共計40人參與此次培訓。
《新安全生產法》的實施,有三個重大轉變,即:黨的執政理念發生重大轉變,從人治思想到法治思想的飛躍,注重協同發展,安全發展;人的價值觀念發生重大轉變,求生存和發展,物權至上到人權至上;法所調整的社會環境發生重大轉變,事故層出不窮,惡性事故眾多,同時注重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新安全生產法更加重視源頭預防,更加重視責任追究,充分體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具體體現在強化和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政府監管措施,加大監管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和事故責任追究力度;進一步增強法律規范的可執行性可操作性。
《新安全生產法》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從強化安全生產工作的地位,進一步落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政府安全監管定位和加強基層執法力量,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追究等方面入手,著眼于安全生產現實問題和發展要求,補充完善了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十大亮點:一是堅持以人為本,推進安全發展;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方針和工作機制;三是強化三個必須,明確安全監管部門執法地位;四是明確鄉鎮人民政府以及街道辦事處開發區管理機構安全生產職責;五是進一步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六是建立預防安全生產事故的制度;七是堅持以人為本,推進安全發展;八是推行注冊安全工程師制度;九是推進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十是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責任追究力度。
《新安全生產法》內容從底線思維到紅線意識,從經濟為本到以人為本,從優先發展到安全發展,從就事論事到系統方略,從責任失衡到責任體系等,彌補了舊法的不足,體現了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在安全生產中的核心地位得以充分體現。同時,《新安全生產法》也大大提高了個人擔責、事前違法責任、事后民事責任的處罰力度,這對個人、集體自覺規避安全風險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
通過培訓學習,公司各級生產管理人員進一步加深了安全法律條文的理解,認清了安全生產形勢,強化了安全意識,紛紛表示,在實際工作中,牢固樹立安全生產“十二字”方針,認真遵守法律法規,安全生產,再立新功。